我的攝影的原點...
終於買了相機.....這真是我很久的小小夢想
當然找了不同種的元素來拍
去了風景點拍照也找人幫當模特兒拍照
(不過這兩種感覺真不太一樣)
最近發現到 在我review照片時候
似乎有點忘記本身原本想買相機的初衷了
在追求本身光與影Digtal Signal Processing的藝術時候
是不是忘記本身相片應該帶給人的感動阿.與原有價值
有時後身邊的小事物雖然不起眼.甚至真的忘記它存在
但是攝影者是否能藉由著相片告訴別人小東西的故事呢?
讓人感覺到"原來這麼可愛"
每天都匆忙經過的路段卻沒注意到那等風景
離你(妳)身邊這麼近卻沒注意到過竟有如此美好事物
廣告的難度在於10~15sec內要清楚表達出商品的特色及給人印象
而相片在於4*6 吋的大小內要告訴人故事,且給於更大的想像空間
這好像應該是我所要追求的感覺
(我覺得我在找理由說服自己買隨身相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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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是趕快練技術比較實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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